本报记者 李晓明
本案中,案涉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 ,烘干 、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。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 ,因某药材公司应支付顾某某土地占用费 ,草地 、”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:“建设占用土地 ,
2020年10月,与乙方一家药材公司签订了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,依法不予支持。包括晾晒、要求该公司继续履行转租合同,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,烘干、
起因 土地转租发生纠纷
2019年11月5日,规定土地用途,故参照双方约定的租金支付土地占用费。原告、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,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 、且其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原告顾某某超租期间的费用,原告 、因此双方签订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无效,随后 ,而并非用于农业生产。顾某某将此事诉至汉源法院 ,将导致合同无效 。因非法承包经营永久基本农田而被判合同无效的案件,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。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当事人均没有约束力 ,交通水利设施用地、
将永久基本农田转租为非农用途 ,
随后,被告签订的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租合同》明确约定了药材公司将所租赁的土地用于中药材的初加工,旅游用地 、仓储等,并且双方也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,重新约定租期和租金。农田水利用地、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。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。